从布考斯基的《爱是地狱冥犬》,想到“远离家庭即成就了一半佛法”和哈耶克的“通往地狱的道路通常是由善意铺就的。”
布考斯基第一本公开出版发行的简体中文版诗集《爱是地狱冥犬》,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“巴别塔诗典”之一种。昨天购于也闲书局的这本,是二〇一七年一月一版,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印。十二万五千字,三百八十七页,一天读完。如果时间允许,我就这样绵密不间断去读一位诗人的诗,这会使我在这短时间内,沉浸于其中,就像两个人一件一件脱光了衣服,一起在一个池子里泡澡,谁也没藏着掖着,通过诗句观察、肢解诗人和他的生活,并窥到一点时代在个体身上烙下的印迹。每个人都逃不过时代的摔摆,大家都是时代的产物。
这本诗集以其中《爱是地狱冥犬》一篇为名。我不喜欢这首诗。其中绝大多数的诗,我只有重回二十年前在身体还年轻的酒醉状态才能读得下去,但在布考斯基满篇的屎尿屁、妓女、啤酒和呕吐物里,也有无比的温柔和爱意——
如果你有能耐去爱
首先爱自己
但始终要意识到一败涂地的
可能
无论这失败的原因
看上去是对还是错
——《如何成为伟大的作家》
礼物是你有一个比你温柔的
女儿,她的笑声比你
更美
——《写给一个擦皮鞋的人的一首诗》
一脸正儿八经的,多半衣冠禽兽;满嘴男盗女娼的,心地却是纯良。这句话好像是在冯唐的哪本书里看来的。不记得了。就这么个意思。
布考斯基被认为是一个传奇的原因之一,是他做过五花八门各式各样的工作,诸如:洗碗工、卡车司机、装卸工、邮递员、门卫、红十字会勤务员;还在工厂工作过,做过杂志编辑,在报纸上写过专栏……“人生经历的丰富,使得布考斯基的写作始终保持一种野草般疯长的生命力。”
吾少也贱,故多能鄙事。我做过小贩、矿工、电器销售员、酒店客房理房员、网站工程师,也在卷烟厂工作过(好吧,两天),在杂志做过摄影师、编辑,也曾在报纸上写过专栏……如果做过的工作多就能算得上是传奇——那我为什么现在还不是诗人?可能是因为我没有像布考斯基十九岁在大学未毕业就因写“下流”的小说而被思想正统的父亲赶出家门?好吧,我确实没写过小说……也没上过大学。